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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三不四
2007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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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MST(摸死他)聊天,得出的结论有以下几条:
大人物活得外骚且有趣味,死得更快更惨。这符合烟花爆竹之流的生存法则。
小人物的活法符合“长尾巴”理论,越平庸活得越久,亦符合“笑到最后”理论。
同理可证,某某某虽然无比单纯(与“乏味”同意),但可能成为世界上活得最久的某。
生存与趣味是两回事情,基本无法统一。
人生就是死刑缓期。
随辩可以通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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